园林植物在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原则
1.1因地制宜、适地适树原则
园林植物是有生命力的活体,每一种植物对其生态环境都有特定的要求,在利用植物进行城市景观设计时必须先满足其生态要求。因此,在城市景观设计时,应根据立地条件,结合园林植物的自身特点和对环境要求来设计,使植物本身的生态习性和栽植地点的环境条件一致。这就要求设计者在对设计场地的环境条件(包括温度、湿度、光照、土壤和空气)进行勘测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种植设计方案。种植设计方案应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。不能盲目引进推广外地园林植物,而应注重开发和应用当地园林植物。
景观设计
1.2生物多样性原则
在城市景观设计中,应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特征,合理选配植物种类,形成结构合理、功能健全、种群稳定的群落结构,以利种间互相补充,既充分利用环境资源,又能形成优美的景观。要使城市景观稳定、协调发展,维持城市的生态平衡,就必须保证生物的多样性。从一定意义上讲,重视园林植物多样性就是一个模拟和创建自然生态系统的过程。自然界植物千奇百态,丰富多彩,本身具有很好的观赏价值。如果城市景观中植物种群单一,在生态上是失衡的,在景观上也是单调的。园林植物配置应注意多种乔、灌木、藤本、草本相结合,形成区域性植物群落,增加种群的稳定性。
景观设计
1.3艺术性原则
园林植物配置应遵循美学原理,重视园林的景观功能。在遵循生态的基础上,根据美学要求,进行融合创造。城市景观设计中,植物的树形、色彩、线条、质地及比例都要有一定的差异和变化,但又要使它们之间保持一定相似性,引起统一感,同时注意植物间的相互联系与配合,使人具有柔和、平静、舒适和愉悦感。不仅要讲求园林植物的现时景观,更要重视园林植物的季相变化及生长的景观效果,达到“步移景异,时移景异”,创造“源于自然,胜于自然”的景观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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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经济性原则
园林植物景观以创造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,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增加投入。在城市景观设计时须遵循经济性原则,从种植成本和后期管理费用双重考虑,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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